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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吸猫,不可自拔;热衷吐槽,初心不改

身外情 - 黄耀明

昨天想到,如果我写伞修,或者其他死别CP死别剧情,一定选这首歌来做背景。


这一分钟我静静回味,将一生一世翻天覆地

明日已被今天处死,泪存在原为反映天理

这一分钟我站在何地,怎麼竟跟你活在一起

缘是镜中花,留在镜中死,原谅我不记得忘记


虽然音乐有点老派,但歌词确实很有意境,特别是副歌这几句,是我所听过写死别的段落中中,相当让人印象深刻、不落俗套的几句。

尤其是最后那句“原谅我不记得忘记”,初见者多半会理解为”我会一直记着,所以我不记得忘记“;但若是结合上下文,我倒觉得它的意思更接近于”既然已经放下,又何必费力刻意去忘记,索性都忘了,或者说,放下。“


凡死别者,当然让人伤心,但任何一个正常人,不论失去的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挚友、爱人,伤痛之后,活着的人都应该也必须以一个健康的姿态,继续走下去。

你可以说这是无奈,我倒觉得这是成熟。

为亲友挚爱的离去伤痛是正常的,但如果一直沉浸在这伤痛中无法自拔、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与爱人的能力、将自己束缚其中,或许会感动到许多的读者,但恕我直言:这只是一种病态,软弱的、无力的、急需治疗的病态。

林夕这首歌恰恰换个一个角度,把死别这种沉重话题写的云淡风轻,更像是看透彼此宿命和结局后,以分外珍惜与感恩的态度,来迎接现在这片刻的欢愉。

镜中花本就该于镜中死,此刻竟能与你同活在一起,在这浩瀚世间相遇相识,其实已是足够心怀感激与欣悦的幸运——说穿了,林夕就是把一个很容易变成放声嚎哭的东西,转成了”哀而不伤“的范儿,自然更高端大气上档次。

有时候觉得,都是鲁迅先生惹的祸,就因为一句”悲剧就是要把美好的东西摧毁给你看“,所以多少写文人大约都觉得,死了、分了,痛苦得要死要活了,这就是悲剧。然后可着劲去作,以为虐的读者要死要活,其实说穿了,这种行为和那些隔着鞋底拼命咯吱观众要逼观众笑的相声小品一样失败。

从感性来说,任何人都更容易本能去同情和待见,那些在最深刻的悲伤中仍保持平静、尊严和体面的人,而且一定超过那些涕泪纵横、穷形尽相的嚎哭者。从理性来分析,那么一个好的悲剧所该追求的,绝对不应该是让读者哭出来,而是吊起他的情绪,然后堵上。

悲伤是一种情绪,哭泣只是一种宣泄,当眼泪带着悲伤释放完毕,哭泣者自己就会恢复平静。只有积蓄而不发的力量才能更让人念念不忘,也更能让观者未知动容。

至于那些作者自己把自己感动的要死要活,其实稍微成熟冷静点的读者看了只想发笑的所谓“悲剧”,那就真不值得说什么了。


PS。这部电影中其实也描述了那么一段”早被注定好的死别“,所以配这首歌真心绝配。奈何被广电几刀,硬生生把颇有点禅意的电影剪成了谁也看不懂的神经病电影,太悲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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